当前位置:  法治文化 >> 详情
中国法制史
发布日期:2014-07-24

一   中华法系的渊源期----夏商西周春秋:奴隶制法制建设时期

这一时期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法律是不成文、不公开的,法律思想则表现为神权法思想。夏商时期信奉“王权神授”,西周时期“以德配天、明德慎罚”,以德配天要求:敬天、敬祖、保民;明德慎罚要求: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刑罚主要为奴隶制五刑:墨 劓 剕 宫 大辟。

 

二  中华法系的形成期----战国秦汉:法制成文法典化,礼法开始合流

这一时期以成文法典为基本形态,法律思想则经过了由“厉行法治”到“德主刑辅”的历史演变,法律内容则开始了礼与法结合的历史进程。战国时期代表性事件为李悝制定《法经》和商鞅变法。《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代表了当时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和水平,为其后的封建立法奠定了基础。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治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  中华法系的成熟期----魏晋隋唐:礼法交融

         唐朝时礼法合一。把封建伦理道德的精神力量与政权法律统治力量紧密糅合在一起,法的强制力加强了礼的束缚作用,礼的约束力增强了法的威慑力,从而构筑了严密的统治法网。刑罚演变为封建制五刑:笞 杖 徒 流 死。

 

四  中华法系的演化期----宋元明清:专制统治日益加强

明朝:明刑弼教。最早见于《尚书·大禹谟》,著名理学家朱熹首先对其作了新的阐释,认为礼律二者对治国同等重要。清朝:《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是中国传统封建成文法的集大成者。

 

五  中华法系的近代化----清末民初

这一时期开始向近代法制过渡。清末制定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民国时期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2007-2008 ? sfj.bjfsh.gov.cn

地址: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甲29号 联系电话:81387337 E-mail:faxuan7337@163.com

版权所有: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 技术支持: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

建议用IE7.0以及以上版本,分辨率:1024*768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