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亮,男,汉族,1980年3月出生,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科职员。该同志系部队转业干部,于1999年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学习,于2002年到中国人民解放军66150部队工作,期间历任排长、副连长、政治处干事、装备处助理等职务,于2009年转业到区国资委工作,期间经历政治处、业绩考核科,并于2012年到政策法规科工作。
范亮同志主要负责国资委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几年来,范亮同志以“六五”普法规划为抓手,创新工作方法,搭建宣传平台,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有效性,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为依法行政、依法治企做出了积极贡献,促进了国资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政策法规科承载着33家一级企业的普法,涉及单位比较多,工作量比较大,为了更好的做好普法工作,他为每一个企业建立了普法档案,对“六五”普法期间各企业普法的照片、视频等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归档,形成了较齐备的法宣档案,为规范国资国企普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同时,范亮同志结合国资国企普法实际,起草了《区国资委“六五”普法考核验收标准》(以下简称《验收标准》),明确了各企业的普法方式、普法内容以及对普法工作的要求,并根据区委组织部“会前学法”的相关通知精神,在《验收标准》中要求各企事业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会前学法”、记录学法笔记,并进行定期收取检查,使企业负责人对普法工作日渐重视,形成了“一把手带头、业务部门主抓、其它部门配合”的长效联动普法工作机制,规范了监管企事业单位的普法工作。自《验收标准》发布以来,企业的普法工作呈现了积极的态势,上报的普法信息明显增多。
在每年初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时,他多次与主管领导沟通,认真筹备,协调开展具有国资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几年来,国资国企以“3.15”、“五一”、“国庆”和“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为依托,在全区开展普法活动20余次,累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普法购物袋等宣传品数千份。同时,他结合国资国企自身优势,协调企业采取“企业联合普法”、“属地联合普法”等方式大规模的开展普法“进社区、进乡镇、进家庭”等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要想做好普法工作,首要是注重宣传,要扩大普法覆盖面,最便捷的就是通过网络。因此,范亮同志利用自己兼任国资委门户网站管理员的优势,在国资委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普法专栏,共涉及《宪法》、《公司法》、《国有资产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条文、规章制度等300余条,同时呼吁已开办网站的企业在网站首页上开设普法专栏,扩大普法覆盖范围。目前,房安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昊远隆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网站已开设了普法专栏,使国资系统的“网络普法”工作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做好普法工作的目的之一就是搞好普法用法相结合。因此,范亮同志在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积极学习与国资国企相关的法律知识,在面对国资国企发展中的法律纠纷时,用自身掌握的法律知识配合国资委法律顾问,解决问题、减少损失。几年来,他配合法律顾问审查修改企业各种规章、合同等120余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8份。依法参加了6起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已结案件全部胜诉。累计为资产经营公司追回经济损失1.9亿元,为物资公司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 为木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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