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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张敏“六五”普法事迹
发布日期:2016-12-14

  张敏,女,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9月23日出生,200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主任。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她在工作中一直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宗旨,开展“预防、打击、保护、帮教”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保护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一、结合案件办理,推进法治进校园

  与重点学校共建,她担任两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开展法治教育。与房山区教委签订了《北京市房山区涉罪学生帮教工作协作办法(试行)》。该《办法》旨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和帮助涉罪学生顺利回归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办法确定了涉罪学生的个案预防和一般预防程序,确保预防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五年来她所在未检处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建议区文委整治网吧违规接收未成年人上网问题,获得副区长批示,与文委合力打造未成年人成长的优良环境。向房山区教委发出综合检察建议,就其所辖学校学生犯罪及被侵害问题等提出相应预防建议,并与教委领导及职能部门座谈,共商对策。在涉案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并适时进行回访。对在校学生附条件不起诉实行“学校监管,检察院监督”的模式,对异地学生实行“当地检察院监管,我院定期检查”的模式。在辖区内建立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基地,配合检察机关完成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为涉罪未成年人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参加技能培训提供机会。

  二、创新宣传形式,构筑安全自护空间

  2013年就预防未成年人被性侵害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她作为发言人向30多家媒体进行发布,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她在正义网,中央电视台、《中国中学生报?青春斑马线》、中国妇女报等多家媒体上进行未成年人相关法治教育宣传。与二分院所辖兄弟院联合就未成年人被性侵害案件深度调研,共同制作了《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手册》。推出微动画《未未讲自护》,以检察官的视角,选取社会普遍关注的针对儿童的多发犯罪类型——性侵、虐待、拐卖,参考实践中的刑事案例,展现了生活中易在未成年人身边发生的不法侵害,并教会小朋友如何有效辨别和防范,受到家长和孩子的好评。利用微博和微信平台开展宣传教育。未检处制作的“成长路上,告诉孩子这些更安全”、“万万没想到”等法治教育微信已陆续上线。

  三、带领志愿团队,法治教育普及全区

  为了形成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规模效应,房山院集合本院80余名青年党团员力量,组建“隗永贵青春为民服务队”,将志愿服务理念引入检察机关群众工作,将执法办案经验与社会需求相对接,通过“关爱农民工子女青年检察官在行动”等项目以及法制班会、普法文艺节目等形式将执法办案成果社会化,从而提升青少年群体法律素养,唤起社会关注,树立法律权威。五年来带领志愿者团队在全区三十余所院校、社区、企业等开展了预防未成年犯罪授课,现场受众达万余人。“隗永贵青春为民服务队”关注弱势群体、特殊群体,与农民工子弟学校京蓼学校结成帮扶对子,与良乡附中新疆内高班开展共建帮扶活动。“关爱农民工子女”项目在首届中国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获银奖。

  她所在的处室同志近年来获得“房山区优秀志愿者”,“房山区优秀共青团员”“房山区优秀共产党员”“房山区优秀法制副校长”“未成年人检察案件业务标兵”“北京市未成年保护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所在处室被授予“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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