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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房山区人民法院“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发布日期:2016-12-14

  2011年以来,房山法院按照全区“六五”普法工作的统一部署安排,不断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突出重点,着力创新,扎实开展类型多样的普法宣传工作,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组织机构、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科学谋划部署,制定完善“六五”普法规划。2011年上半年,我院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普法需求调研工作,走访连心共建乡镇、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科学制定“六五”普法总体规划的同时,每年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方案,确保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制度保障。我院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工作,成立了院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司法宣传办公室,组建普法宣传队伍,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责任,实现层级负责,层级落实。建立定期督促检查机制,完善《加强辖区司法宣传工作方案》等配套制度,并分解工作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将其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及《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形成全体干警参与支持普法工作的新格局。

  三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推进普法工作落到实处。普法宣传工作的扎实开展,需要干警具有良好的司法能力,为此,我院构建坐标式、立体化法律教育培训网络,让法律学习成为干警的日常习惯。对内开展“优秀法律课程及明星讲师”评选活动,打造专业讲师团队;对外加强与北大、北理工、首经贸等高校法学院的合作共建,引进专家、学者到我院授课,定期举办“优秀法官讲堂”,邀请宋鱼水、李红星等优秀法官来院授课,至今开展针对性培训151场,提升对业务骨干、法制宣传员的培养力度。

  二、围绕特色、驱动创新,全面加强普法活动品牌建设

  一是打造提升区域法治意识新平台。打造全国首家司法公益服务机构“司法公益教育服务中心”,面向辖区机关、社会团体提供菜单式司法培训,引导辖区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目前,已邀请北京大学教授针对辖区干部开展“提升法治思维”等专题讲座9次。着力发挥我院作为“房山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成立依法行政讲师团,深入区人保局等各行政机关开展涉拆违非诉执行案件、政府信息公开、拆除违章建筑行政执法行为等内容的“法治课堂”30余次。建立健全行政司法良性互动机制,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定期组织机关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定期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每月向区委区政府报送《行政诉讼快报》,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开展。加强法治文化教育引导,打造法治文化园,建设荣耀房山、德化于行图片展,吸引农业部、北京大学等多家单位2000人次参观,它们与一楼大厅展板、法治文化墙、司法公开电子屏、房山法院官方网站等各类型载体遥相呼应,营造出一种崇尚法治文化的氛围。

  二是构建立体化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新格局。与辖区20余所学校共建开展“法制校本课程”,将普法教育纳入学校的日常教学内容,这在全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我院针对学校实际需求和学生成长特点,制定安全防护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等全方位、系统化的普法教育课程,并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我心中的房山法院”“家长课堂”主题活动和法治讲座,并邀请师生走进法院,观摩庭审、开展模拟法庭,目前共举办活动24期,受益师生及家长上万人。至今,辖区六所共建学校获评市级法制示范校,切实推进了辖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进程。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我院与区司法局合作启动“社区矫正进未审庭”,并建立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特色制度,有效完善了我区青少年犯罪预防机制建设。与区教委在青龙湖地区联合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家长学校”,并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开通针对青少年及家长的“法之翼”微信公共账号,开展资助贫困优秀学子“泉计划”,切实辖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因工作成效明显,我院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多名干警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首都优秀社工”等荣誉称号。

  三是以“宣讲团”为平台积极探索普法新模式。我院高度重视对法律精神的宣传工作,打造“爱铸天平”法官爱民宣讲团,努力达到宣传司法精神、树立法官正面形象效果。宣讲团深入联系司法职业特点,以“最美基层法官”为主题,通过对法官典型先进事迹宣讲活动,引导群众尊重法律,了解司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被列为“北京精神”三支宣讲分团之一,并荣获“北京市十佳百姓宣讲团”等多项荣誉,我院也被确定为全国法官现场教学实践基地、北京市理论宣讲示范基地。

  四是依托法律志愿服务打造普法宣传新品牌。组建厉莉爱心团队,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法治公开课”普法宣传志愿活动。启动“天平之光”法律援助行动计划,开展法官“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厂矿、进军营、进学校”系列普法活动,发放“诉讼风险须知”“婚姻家庭类纠纷法律问答”等普法宣传材料16000余份,与16个学校、厂矿、社区、乡镇开展法制共建,并就劳动合同、婚姻家庭等法律需求进行针对性讲解。借助“青年人才培养社会实践基地”,组织33名干警到29个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和义务咨询等工作,并与区内高校志愿团队联合开展社区普法“1+1”活动,取得良好成效。该普法宣传项目被首都文明办评为“2014年首都学雷锋志愿服务金牌项目”。厉莉爱心团队也先后荣获“身边雷锋团队”、“首都巾帼志愿服务优秀团队”、“首都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站”等荣誉称号。

  五是以辖区群众为重点打造普法宣传新局面。我院立足区域媒体,深化与房山报、房山电视台合办“法官讲法”“法治剧场”节目合作范围,录制合办栏目《法治与生活》8期。制作普法宣传微动漫《打官司那些事儿》,拍摄制作《大山深处的巡回法庭》、《天平上的喝彩》等专题片,制作并参演的公益广告“认清酒桌上的法律风险”,切实加强区域普法宣传辐射面和影响力。坚持开展“法院开放日”、“普法宣传周”等活动,其中与最高法院女法官协会、北京市高院女法官协会合办12.4国家首个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区域普法宣传力度。突出法律主题宣传,建立常态化、定期化新闻发布、典型案例发布工作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集中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劳动者维权等5批典型案例,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今日说法》特别节目中播出我院执行的“叔嫂腾房纠纷案”,该案因措施得当、效果显著,获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点评。干警自编自演拍摄微电影《法官日记》《姐妹情深》,获2015年全国法院新闻宣传优秀作品奖。“六五”期间,我院法官在各类媒体发表普法稿件12083篇,进行庭审直播352次,录制电台专题366期,开展院长与网民交流11次。强化互联网思维,开通“房山法院官方微博”,开设了“司法公益讲堂”“法庭法事”“微系列”等六大版块内容,紧贴审判实践和社会热点进行普法宣传,发布微博1600余条,开展微直播、微记录、微访谈等活动98次,粉丝人数超过33万,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三。推出普法微动漫《打官司那些事儿》《小乐说法》等品牌,《小乐说法》入围中央电视台“百部网络正能量动漫作品”决赛。

  三、普治并举、力求实效,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和司法公信力建设

  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根本目标之一。五年来,我院围绕审执中心工作,多点布局,深度推进,有效发挥法院参与社会治理职能。

  一是拓展普法功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深入开展“法官进社区,调解员进法院”、“送法下乡”活动,提升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在燕山地区设立社区法庭,与司法局联合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治安调解有效对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和谐。定期邀请人民调解员进法庭观摩、学习庭审过程,先后与区工商分局建立联合经济纠纷调处绿色通道,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营站建立联席机制,与区劳动局、工会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在调解中做好普法宣传与法治精神的弘扬。坚持“送法下乡”,完善“五位一体纠纷化解机制”、“一驻三进审判延伸机制”为两翼的山区审判工作法,积极向辖区乡村派驻“驻村法官”,发放“驻村法官名片”、“便民诉讼卡片”,包片负责民调指导、矛盾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督促依法行政,提升山区普通群众法律意识。

  二是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公众法律意识。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自2014年1月1日正式开始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以来,裁判文书上网公开6000余例,公开率达95%以上,在全市处于前列。审判流程公开系统于2014年7月正式上线并投入使用,目前已发布立案、庭审、送达、结案等信息7万余条,执行信息公开系统已初步投入使用,发布了包括执行案件立案标准、启动程序、收费标准、执行费减免缓条件及执行风险提示等在内的执行指南信息,公布了1810人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切实保障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助力公众法治观念树立。

  三是强化诉讼服务,落实司法为民。为加强在审判过程中的普法宣传工作,我院打造阳光诉服大厅,以“六个融入”打造“大诉服”格局,即把“人民调解进法庭”、院庭长信访接待、马志敏工作室的老法官判后答疑工作、厉莉爱心团队的社会志愿者参与活动、对诉访当事人的专业心理咨询、提供律师执业服务保障等六方面的内容全部纳入诉讼服务范围,充分满足群众的各种司法需求。完善十项便民举措,在河北、长沟、燕山法庭设立巡回立案预约专线;推行“假日法庭”“预约法庭”“即日法庭”等特色服务;针对辖区群众需求,通过公告栏、派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公布人民法庭的组织机构、职责范围、受案类型等信息;对于文化水平较低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文书撰写、举证质证、申请执行、上诉等环节的程序性引导,释明法律规则,提示诉讼风险等,为辖区百姓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引导群众强化法律意识。

  五年来,我院在普法工作中做到了“三个落实”、“四个到位”,即组织落实、计划落实、活动落实,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协调到位,保证了普法工作的稳步有效开展。2014年荣获“北京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荣誉称号,2015年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为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保障人民权益、促进辖区经济发展而不断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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