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基本情况:
2017年6月21日上午,城关街道南里社区某楼底商报警,称楼上202下水堵塞,污水漏到楼下把底商打印机、电脑都淋水了,派出所未出警,电话通知居委会让居委会先行协调。经民调人员了解,202下水堵塞,导致污水外溢漏到楼下,但楼上各层住户也存在下水道使用不当的错误,一层底商要求楼上赔偿,但二层住户认为楼上各层住户都应承担责任,一直没有赔偿。7月18日,一层底商气愤之下把本单元自来水停了,楼上6层住户来找居委会,并报警。
调解经过及结果:
6月21日,接到反映后调解人员联系楼上各层住户,6月22日到居委会协调此事。协调会上,调解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大家换位思考,互为邻里,应当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调解人员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希望能彻底解决此问题。101家中蒙受财产损失,损坏打印机一台价值1998元,希望得到赔偿也是合理诉求。最后,经主任协调,二层住户赔偿一半费用,三、四、五、六层住户赔偿共同赔偿另一半费用。六层住户表示不同意,其余户无意见。二层住户交给居委会应交费用1198元。其余户未达成一致,一直没有给,居委会把钱又退给了二层住户。7月18日,一层底商一直未收到赔偿款,而且又出现了漏污水现象,一气之下将本单元自来水阀门关闭。六层住户报警后,居委会又召集各层住户开会协商,重提之前的建议,经过反复劝说调解,六层住户终于同意赔偿。最终达成协议,二层赔偿1198元,三、四、五、六层各赔偿200元,并且保证以后再使用下水道时不再乱扔废弃物。经过调委会两次调解介入,终于圆满解决了此事,避免了事态的恶化。
调解思路及技巧:
本案属于相邻纠纷,在处理相邻纠纷时应当本着“有利团结,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
基本法律关系及法律运用:
(1)基本法律关系:本案中的一层居民和二至六层居民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
(2)法律运用: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取得的社会效果:
按照“哪里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就出现在哪里”的原则,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有效维护社区稳定和谐。
城关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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